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家们不满足于MBA\EMBA的学习层次,DBA工商管理博士教育开始走进商界精英的视线。
DBA项目招收具备丰富管理实践经验的高级人才,旨在通过3-5年的学术训练,使学生系统、深入地掌握工商管理方面的研究方法,并具备强大的分析和解决管理中新问题的能力。DBA学生通过专业课程和博士论文答辩,成绩合格,即可获得DBA工商管理博士学位,这是工商管理专业最高学术水平的学位。
起源于哈佛商学院的DBA教育在美国已被广泛认知,法国也凭借着丰富的专业门类、特色的精英学院、灵活的学制体系、更具性价比的学费后来居上,近年来吸引了大量高管报读学习。
相较于中美,法国的高等教育治理模式有其特殊的调和性和丰富性,这也是其DBA教育项目广泛开花,迅速发展的原因,但由于国内外教育体制、文化的巨大差异,以及不明意图人士的推波助澜,法国DBA项目火爆的同时也招致了一些攻击:
“法国私立商学院颁发的所谓DBA都不获法国国家认可”
“法国DBA文凭是不合法的假文凭”
“法国DBA文凭太水了,没有学术价值”
......
真相究竟是什么?
在此笔者不下判断
读完法国DBA博士的8个事实,
相信每个人心中自会有答案。
【关于项目性质】
DBA工商管理博士属于【非全日制博士】,不是传统学术型【全日制博士】,适用人群、培养目的、毕业要求、文凭学位间有着质的差异。
来源: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 王少飞、李思志13年论文《境 外DBA 教 育 培 养 机 制 研 究 及 启 示》
DBA培养的是在职研究型专业人士,而PhD培养的是专业研究员;DBA是理论联系实践,而PhD是理论支撑研究 的导向;DBA以应用研究为导向,以理论指导实践,而PhD以理论研究为导向,要求有新的理论创见。
2,【关于法国教育体制】
跟中国和美国相比,法国的高等教育治理模式有其特殊的调和性和丰富性。
在中国大陆,“文凭”的概念等同于“国家文凭”,如果你把视野扩大就会发现——在以“美国”为代表的很多西方国家是没有“国家文凭”这一概念。
以美国为例,美国是没有像中国一样的统一的教育部,每个大学都有独立的颁发学位证的资格,与国内相对应的学位类型可以在教育部认证,所以,美国全部的DBA学位也同样是无法在教育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也没有所谓的“国家认证DBA”一说。
不同国家地区体制对比
而法国的教育体制介于中美之间,在传统的法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中,国家-大学-学院(教授、学科和专业)三者处于不同地位:国家垄断学位与文凭,统一规定并组织教学人员的招聘、任命、待遇与晋升,拥有主导的权威地位。
这一传统在1968年颁布实施《高等教育方向法》之后有所改观,大学作为一个整体的影响力在逐渐加强,尤其是在1984年实施契约管理之后,国家、大学和学院(教授、学科和专业) 三者之间的关系更为平衡。
2013年,法国《教育法》进行了重要的改革,2013 年7 月22日议会通过的关于高等教育与研究的新法律的核心思想是赋予大学自主权,使大学更有效率,更富于学院式治理的民主。至此,法国大学被真正赋予了自治权的核心表征之一:国家不再垄断学位和文凭,大学有权可以根据某个具体需求,旨在获得特定领域的专业知识或应对当地的特殊问题而自行组织设立的学位与文凭。大学设立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资格认证仅考虑该新增专业是否要求国家资金支持。由大学自有资金资助,并由其董事会或者校务委员会(CA)投票确认并创立,并予以公开自己的文凭和参与文凭课程的教授名单,此类文凭就不再受高等教育部的管辖。(参见《教育法典》L613-1/L613-2/L613-3/L613-4/L613-5/L613-6。)
自此,形成了现在我们所看到的“国家文凭”、“国家核准文凭”、“校颁文凭”的三足鼎立架构。
3,【关于DBA文凭性质】
法国DBA工商管理博士所颁发的文凭属于DU校颁性质。
“DU校颁文凭”是一个独立的全新体系,根据法国《教育法》规定,校颁文凭由学校管理颁发,而不受教育部直接管辖,所以不会出现在CEFDG上,因为其不拥有对“DU”文凭的行政管理权。
DU校颁文凭根据不同情况,有带ECTS,或不带ECTS之分。带欧洲学分的,可以等同BAC+,属于学历教育。DU文凭的课程是根据每所大学的特点和专业课程特色自行创建的。目前在法国,DU文凭适用于所有(但不仅限于)该大学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历课程。仅在BAC 5级(即硕士级别)就约有40个DU。每个DU文凭都是唯一的,旨在获得特定领域的专业知识或应对当地的特殊问题而设立的,入学要求因大学而异。
值得注意的是,DBA文凭属于DU校颁文凭,但DU文凭不全是DBA层次,二者不能混淆。如上文所说,DU校颁文凭有带ECTS,或不带ECTS之分。带欧洲学分的可以等同BAC+,属于学历教育。目前在法国,DU文凭适用于所有(但不仅限于)该大学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课程。DBA工商管理博士属于带学分的博士层次教育项目,存在培训类型的DU文凭课程,但这不代表DU文凭是培训进修性质。
4,【关于DBA文凭合法性】
“DU校颁文凭”的合法性源于《教育法》,受L613-2条保护,如上文所说,“DBA文凭”属于“DU校颁文凭”的一种,是绝对的法国真文凭。
5,【关于开展学校】
实际上,“颁发DU文凭的DBA不是某个学校的特定产物”,自从2013年法国《教育法》改革正式授权院校自颁文凭后,非全日制工商管理博士教育项目进入了全面开花,快速发展的新阶段。目前法国公立大学、私立大学、工程师学校所开展的正规DBA工商管理博士类项目的文凭性质是相同的,均为DU校颁文凭,均受法律保护、政府认可,同时现阶段都不能在国内大陆中留服直接认证,但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开展,受到认可
法国巴黎高科路桥大学、诺欧商学院、蒙彼利埃大学、ISTEC巴黎高等技术商学院、尼斯大学等知名院校,都支持免联考面试入学,国内在职就读,论文答辩通过后获得DBA工商管理博士学位的模式。
6,【关于DBA在国内的发展】
DBA工商管理博士是非全日制博士学位。目前,国内大陆地区尚未建立非全日制博士学制(港台地区与欧美都是广泛开展的),拥有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点的高校在针对该学科所授予的博士学位均是全日制管理学博士(相当于国外的PhD),而非工商管理学博士。
对于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只对全日制国(境)外就读的学历学位进行认证,且国内外相对应的学位类型才能够在教育部认证。因此,目前海外的DBA学位(非全日制,无国内对应学位)均不能进行教育部学历认证,无论是哪个国家,哪个学校。
7,【关于中法合作项目】
目前国内正在招生的中外合作DBA项目,并不会真的获得“双学位”,毕业后也是颁发合作方的单学位,同样现阶段不能够在教育部进行学历认证。但因为担了“合作办学”的名头,学费往往要比直接报读法国院校溢价近一半。
早年在“中国教育部涉外监管网”上面备案的合作办学项目,的确可以获得国内认证,其中DBA类工商管理博士项目只有2个,中山大学与法国格勒诺布尔管理学院合办(2020年到期);重庆大学与法国格勒诺布尔管理学院、意大利圣安娜大学合办(2019年到期),目前均已停招,所以如果你一定要找教育部指定的项目就读DBA、EDBA,那么现在是找不到的。
8,【关于DBA学位国际认证】
法国DBA文凭现阶段都不能在国内大陆中留服直接认证,但在世界范围内广泛认可,以下为两种常见认证:
国际WES认证 : WES(World Education Services)成立于1974年,是美国一家国际性非营利组织,其评估认证报告在国际上使用非常普遍。2009年底,中国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和WES也签署合作协议。另外,海外学历如果想要在移民快速通道获得分数,必须先通过指定的机构认证,普遍都选择WES (World Education Services)进行认证, WES认证目前有效期是5年。
法国学历真实性认证:该认证经过中国驻法国领事馆审核,具有法律效力,并有官方指定翻译公司的翻译件,可以为您在中国正规企业、国家机关等就业、福利、保险、职称、房产等多方面发挥效力。法国当地的认证会经过四个国家部门的审核:法国政府、法国外交部、法国工商局、以及中国驻法国领事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