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评论
□常鸿儒
最近几天,《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生效《规定》为诱导办卡,关闭商家,退费维权无门等一系列单用途预付卡消费问题设置了法律紧箍咒
所谓单用途预付卡,就是花一次钱购买一段时间的服务,比如预付费健身卡,理发,网络课卡等这种消费模式的好处是可以有效促进消费,繁荣市场
但伴随着预付卡消费的普及,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有的消费者冲动办卡或被商家诱导办卡,但还没消费,或者消费几次后对服务不满意,想退卡却被拒,不知道如何维权,有些商家在生意困难的时候选择关门跑路,消费者没花的钱也没了...统计显示,2020年,北京单用途预付卡消费投诉17万件,其中教育培训领域12万件,体育,健身,美容美发等行业5万件。
针对存在的问题,《条例》明确规定,消费者自购买预付卡之日起7日内未支付商品或者服务费用,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退卡或者退还预付款余额同时要求建立垫付资金存管制度,参与存管的经营者必须将符合规定要求的垫付资金存入专门的存管账户,并按规定方式提取可见,条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织就了消费者维权之网
给预付卡消费戴上紧箍咒,推动其在法治轨道上运行,需要多方参与,共同努力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依法及时处理各类预付卡消费问题,商家要不断提高社会责任意识,用心思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消费者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不要盲目急于办卡期待各方行动起来,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规范市场秩序,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