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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时间:2022-06-03 11:15:56 来源:证券时报  阅读量:5023   

1.公布基本信息。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筹资情况

注: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基金投资研究部负责人持股总额的范围为0,基金管理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范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将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确定申购,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申购,赎回开始时间

风险警告: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或收益最低本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业绩,投资者应注意投资风险

2.本基金首次募集净值为1元在市场波动的影响下,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基金投资者可能遭受损失

特此宣布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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