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联合发文明确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记者最近几天从中国残联获悉,中国残联,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明确了独立设置的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基本标准。
该文件规定了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和教职员工规模的最低标准文件中指出,每个学校一般不少于4个常设专业,学历教育学生人数不少于300人,原则上每班8—20人教职工与学生的比例不低于1:5,专任教师人数不低于学校教职工总数的60%
对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的校园建筑和设施设备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文件强调,设立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必须具有与学校规模,专业设置和残疾人特点相适应的个性化校园,校舍和设施,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无障碍建设和市政工程通用规范》等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文件还特别提出,要有200米以上环形跑道的田径场,以及满足残疾人教学和体育活动需要的其他设施和场地
这是2007年中国残联和教育部发布的《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首次修订它不仅为新建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提供了基本依据,也对现有的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起到了规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