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青海果洛藏族自治州,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及其下属县签署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联合执法合作协议》,不断深化长江相邻重点水域合作,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2021年7月,四川,青海两省在四川省青海省签署《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联合执法合作协议》,建立健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长江上游执法联动,合作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销售,共同保护长江源头。
青海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也是世界上唯一的大面积高海拔湿地,生态系统极其脆弱由于青藏高原寒冷,海拔高,水营养差等独特的自然条件,孕育了许多能适应高原特殊环境的水生野生动物这些物种维持着高原水域的生态环境,是重要的生物资源和基因库,也是青藏高原地理,自然演变和全球生态变化的重要基础
《协议》对建立联合磋商制度,执法联络制度,联合检查机制,合作共治机制,应急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等做了详细全面的规划根据协议安排,各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集中开展联合执法和交叉执法,严厉查处和打击跨界,边境水域违法行为,推动重点水域执法监管越走越深
同时,各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继续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密织禁渔网格,形成合力,强化跨界水域禁渔执法监管,协同防范和打击各类非法捕捞活动,彻底斩断非法捕捞,运输和销售野生鱼类的黑色产业链,为长江流域青海段生态修复和保护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