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邮政局最近几天发布《关于电子烟产品,电子烟用气雾剂和尼古丁限量寄递的通知》,对电子烟产品,电子烟用气雾剂和尼古丁实行限量寄递管理。
根据通知,每件交付电子烟产品的限额为:2套烟具,6产品电子烟弹或香烟弹与吸烟用具组合销售,总烟液容量不超过12ml电子烟的香烟输送液,尼古丁等气雾剂每件限量12ml配送工具,电子烟烟芯,与烟芯结合销售的产品,烟液等气雾剂,电子烟用尼古丁每人每天限带一件,不允许多件寄递
通知还要求,因技术审评,质量监督,检验,鉴定,测试等特殊情况,销售的产品超出吸烟用具,电子烟烟芯,烟弹及吸烟用具,烟液等雾化物质和电子烟用烟碱的,应当按照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