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来股份发布公司控制权变更进展公告,收购方浙江能源电力收到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同意收购苏州中来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控制权的批复》53号)。
批准原则同意收购中莱股份控制权的方案,同意浙江省电力公司受让张瑜政府持有的中莱股份无限售条件股份105,745,704股,持股比例为9.70%。
同时,中莱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建伟先生向浙江电力出具承诺函,承诺中莱股份在评估期内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16亿元如果评估期末中莱股份经审计的三年累计净利润低于16亿元,林建伟将向浙能电力进行现金补偿
在此之前,中来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已于2022年11月10日与浙江电力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协议:张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5,745,704股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浙江电力,浙江电力以现金支付方式转让上述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17.18元/股,转让总价为1,816,711,194.72元,林建伟不可撤销地将其持有的公司108,962,73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所对应的表决权于前述股份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委托给浙江电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浙江电力将持有中莱股份105,745,704股,控制公司214,708,440股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9.70%)中来控股股东将由,张变更为浙江电力,实际控制人由,张变更为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