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记者从天津市教委获悉,日前,天津市教委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继续按照坚持政府负责,属地管理,公办和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巩固成果,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确保稳定。
一般初中采用报名或直接对口招生的方式招生对多校划片招生的区,继续采取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安排居住证持有人符合条件的子女就读公立学校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对各类优抚对象,认真落实相关教育优惠政策
天津市教委要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布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明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十个严禁要求同时,积极营造招生工作的良好氛围,全面,深入,细致地解读招生政策,共同努力为每一个适龄儿童接受公平,优质的教育创造条件